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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2-15 11:09 来源: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阅读: 4719
关于开展申报2017年国家优质工程摸底调查的通知
浙建协[2017]6号
浙工质协[2017]1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省建设投资集团: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名额,努力将我省工程质量优、能体现浙江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工程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现将有关摸底调查通知如下:
一、工程竣工时间:
申报工程应是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期间已竣工,并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省企业在省内或省外承建(已获得省级质量奖)的工程项目,和省外企业在本省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报工程规模:
1、建筑工程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5万座(含)以上的体育场;
(2)、5000座(含)以上的体育馆;
(3)、3000座(含)以上的游泳馆;
(4)、2000座(含)以上的影剧院;
(5)、300间(含)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6)、350米(含)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塔;
(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8)、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的其他群体建筑工程,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9)、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物业管理优良。
除前款规定外,投资额在3亿元(含)以上的完整工业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完整交通工程(不含二级及以下公路)、完整市政和园林工程;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科技含量高、设计理念先进、施工工艺新颖、社会效益显著,能代表本行业建设领先水平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程项目。
2、其他工程:按中施企协字[2016]6号“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规定” 组织申报。
四、对符合申报条件,但尚未取得省级以上优秀设计奖的工程项目,由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统一申报。
五、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项目,由各市建筑业协会、 省建设投资集团初审汇总,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项目单位直接申报的工程,本协会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芬 张丽萍
联系电话:0571-81956046 0571-81956211
电子邮箱:zxf_0571@163.com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五楼
附件: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一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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