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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 “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9 15:47 来源: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阅读: 10213

关于开展2019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

“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建协【201921

各区、县(市)建协、市建协进杭管理分会、有关施工单位: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西湖杯”工程评比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西湖杯”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并是已建成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工业或民用建筑项目。申报工程应是在2018101日至2019930日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申报2020年钱江杯的工程应是2019630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二、申报时间

1.各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高新滨江区的参评工程,由工程所属地区的建筑业协会推荐。并请于1115日前,将经受理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评价意见的工程申报资料,集中后统一报市建协。

2.其他主城区的参评工程请于1115日前,经受理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评价意见后,由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上报市建协。

3.《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请1110日前提交至邮箱(xihubei@163.com)

三、申报参评“西湖杯”的住宅工程,初装修工程应符合建设部《住宅初装饰竣工工程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精装修工程应符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的相关规定,其中未做地面基层的住宅工程,不能申报“西湖杯”。

四、关于2019年度“西湖杯”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的特别说明

1.申报工程通过申报资料审核,确定纳入2019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现场检查项目名单的,不得退出本次评审。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实际情况与申报不符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申报参评本年度“西湖杯”的工程其申报表须严格按本通知附件2格式填写,否则不予接收。

3.需提供项目能效评估报告、民用建筑能耗监测接入证明等相关资料的,请按《关于规范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杭建科发〔2016215号、《关于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贯彻实施竣工能效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建科发〔2016327号文件中规定的时间节点与相关要求提供。

五、关于2019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申报参评工程的资料检查,除组织专家对参评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以外,还将对参评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抽查;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及相关申报工作。

附件:

1.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doc

2.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申报表.doc

3.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申报汇总.xlsx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9911

 

  

抄报:市建委、省建协、省建质协

抄送:各区、县(市)建设局、市质安监总站、市建管站、市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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