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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建协关于开展浙江省建筑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0-04-20 11:18 来源: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阅读: 4410

关于开展浙江省建筑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浙建协[2020]19

 

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级有关专业协会、浙建集团,有关会员单位: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省建筑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发展总体战。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全省经济平稳运行作出重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1、先进单位。在参与医院、临时观察点建设、捐款捐物等疫情防控中作出积极贡献、表现突出的单位。

2、先进个人。在抗疫期间积极参与到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相关战“疫”表现突出的建筑行业个人。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1、申报推荐。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级有关专业协会、浙建集团,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并填报申报表和将所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包括活动照片、汇款证明、发票复印件等各种有关证明材料。

2、审核评选。申报材料由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级有关专业协会、浙建集团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并于202058前报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办公室(快递邮寄即可),逾期恕不受理。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陆松祥

联系电话:0571-81956211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

3、表彰奖励。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省建协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宣传平台进行先进事迹宣传,并对外推荐。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和发动,积极参与,深入细致总结本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工作,发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及时推荐报送。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人或单位要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推荐意见,确保事迹情况真实准确。

 

附件:1、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2、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3、各地推荐名额表.docx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2020417

 

 

抄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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