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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03 13:38 来源: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阅读: 4535
关于开展2020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
选树活动的通知
建设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市)、管委会住建局,建设行业协会,委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充分发挥“最美”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营造人人讲“最美”、学“最美”、做“最美”的良好氛围,激励引导广大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现就开展2020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岗位干部职工(含已退休人员)和集体(班组、团队),包含所有注册地在杭州市域范围内的建设类企业。
二、选树名额
在全市城乡建设系统选树10名“最美建设人”和10个“最美建设集体(团队、班组)”。在此基础上,视情推荐“最美建设人(集体)”参加全省建设系统“最美建设人(集体)”评选。
三、选树条件
本次选树的典型必须体现先进性、示范性、时代性、群众性等要求。重点关注奋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和保障经济社会恢复良好运行的基层工作者、行业领军人物、优秀管理人才、道德模范典型、党员先进典型、一线建筑工匠等。
先进性:应是从事城乡建设管理的干部职工和基层集体(团队、班组)的先进代表,在本职岗位或行业上充分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完成工作任务较为出色,得到所在单位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有一定的影响力、代表性。
示范性:工作实绩突出,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某一平凡的工作岗位、行业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或为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在发扬“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勇于担当、知责奋进、诚实守信、服务至上”行业精神风尚方面对广大干部群众有示范带动性、有标杆意义。
时代性:选树的典型应当能够生动诠释和塑造建设人、建设行业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和工匠精神,具有较强的时代先锋引领作用,特别是奋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和保障经济社会恢复良好运行的基层工作者。
群众性:向生产、工作一线干部职工倾斜,注重在“草根”中发现、群众中选树,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的各个行业、各个岗位和各个年龄段中推选,或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和工作在行业企业(包括国有、民营、股份制及其他类型企业)一线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岗位的普通劳动者和班组(团队)。
已在历届被评为“最美建设人(集体)”、省建设系统“最美建设人(集体)”的,不再推选“最美建设人(集体)”。历届被提名的可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重新审定、重新申报。
四、选树步骤
(一)人员推荐。可通过单位推荐、社团推荐、个人自荐等不同方式进行申报。委机关处室根据掌握情况也可推荐。
(二)条件审核。市建委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最美建设人”和“最美建设集体”初审入围名单。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个人和集体进行复审,形成“最美建设人”和“最美建设集体”提名候选名单,并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四)事迹展示。在“杭州建设”微信公众号展示提名候选“最美建设人”和“最美建设集体”的主要事迹。
(五)党组审议。建委党组对“最美建设人(集体)”候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公示名单。
(六)社会公示。“最美建设人(集体)”公示名单在“杭州建设”网上进行公示。
(七)通报表彰。根据公示情况,确定2020年“最美建设人(集体)”名单,并正式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组织全市建设系统“最美建设人(集体)”宣传展示。
五、申报要求
(一)报名方式。申报者填写有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报至本单位“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责任部门。各单位拟推荐的名单,经组织严格审核(需提交单位纪检部门出具意见),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在本单位公示5天后报送市建委办公室。各单位报送推荐名单时请明确排序。
(二)报送名额
1.市建委系统各单位,区、县(市)、管委会住建部门各推荐“最美建设人”不少于2名(注明推荐顺序)、推荐“最美建设集体”不少于1个。
2.直属单位推荐“最美建设人”不少于1名、“最美建设集体”不少于1个。
3.建设行业协会、“两新”组织指导行业系统内建设类企业推荐“最美建设人”不少于3名,推荐“最美建设集体”不少于2个(注明推荐顺序)。
选树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选名额,原则上增加名额不超过1个。
(三)报送材料
1.7月8日前报送选树工作联系方式(纸质盖章传真)。
2.7月20日前报送《2020年“最美建设人”申报表》、《2020年“最美建设集体”申报表》纸质盖章2份(含纪检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电子稿发至邮箱(打包、统一名称“最美申报+单位名称”);推荐对象主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证明(复印件)和反映其工作特点的照片2张和2寸证件照1张,像素2MB以上,发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选树。全行业全系统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切忌“为评而推”的简单化,真正把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特别是战斗在一线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建设人(集体)”标杆推荐出来。
(二)严格选树标准。要把握“最美”及其内涵,严格“四个性”的选树标准,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注重选树事迹特别突出、示范作用尤为明显的重大先进典型。同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党员服气。凡近年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规定和有关政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者不得推荐。
(三)深入宣传报道。要把选树“最美”过程作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活动,用慧眼去发现身边“最美”,用“最美”去激励人,让身边的“最美”多起来。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最美建设人(集体)”宣传展示,讲好“最美”故事,放大“最美”声音、拓展“最美”影响,使选树成为树立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引导整个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对标检视,主动看齐争先,展现新时代建设人的风采。
联系人:胡慧青,电话:88187312,传真:87066617,
邮箱:hhq608@163.com,
地址: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2505室。
2.2020年“最美建设集体(团队、班组)”推荐表.docx
3.2020年“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联系方式.docx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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